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,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
以后再说X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09:30:02 次浏览
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公示了一例个人千万罚单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汇罚〔2025〕1号显示,何**存在非法套汇的行为,违反了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06〕第3号)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,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,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,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。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
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,或者以虚假、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、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,处非法套汇金额30%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非法套汇金额30%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对其罚款1517.78万元人民币。
东付通多通道多终端全场景聚合支付平台,喔刷 聚赢家 聚合家全新迭代升级,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。
Copyright © 2020-2028 东付通 一切源于支付 不止于支付 东付通官网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:18782965538 备案号:蜀ICP备2021018159号